1.新沂市房產服務中心建設的新港小區適老化改造工程,已被新沂市發展改革與經濟委員會批準建設,批準文號:新發改經濟發【2017】180號,工程所需資金來源是財撥,已落實。現邀請合格的投標申請人參加本工程施工投標。
2.新沂市建達工程招標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標人委托具體負責本工程招標事宜。
3.工程概況
3.1工程地點:新沂市新港小區。
3.2工程規模:單項合同估算價約670萬元。
3.3招標范圍:整治改造建筑面積60000平方米,內容包括配置養老用房、增加安防設施、增補露天適老化活動場地、提供物業服務、無障礙化改造及環境整體整治等,詳見工程量清單。
3.4要求工期: 45 日歷天,按照規定執行
3.5質量標準:合格。
4.標段劃分:本工程共分1個標段。
5.投標申請人應當具備的資格條件
5.1投標申請人資質類別和等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 叁 級及以上資質;
5.2擬選派注冊建造師資格等級:市政公用工程 貳 級及以上資質,具有三類人員安全生產B類證書;
5.3資格審查必要條件
5.3.1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
5.3.2企業的營業執照和項目負責人注冊專業、資格等級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5.3.3以聯合體形式投標的,聯合體的資格(資質)條件必須符合招標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標協議;
5.3.4企業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
項目負責人取得《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
5.3.5項目負責人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5.3.5.1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
5.3.5.2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省外工程自停工之日起超過90天),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模在項目負責人執業范圍之內。項目負責人不得在其他項目中擔任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質檢員、安全員、施工員任一職務(已在綠化養護、市政養護工程中擔任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質檢員、安全員、施工員視為 有在建 工程)。
5.3.5.3項目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者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年的。
5.3.6投標申請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5.3.6.1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5.3.6.2為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代建人、項目管理人,以及為本招標項目提供招標代理、設計服務的;
5.3.6.3與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代建人、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參股的;
5.3.6.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
5.3.6.5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
5.3.6.6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以及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被暫停且在暫停期內;
5.3.6.7因拖欠工人工資或者因發生質量安全事故被有關部門限制在招標項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5.3.6.8投標人近3年內【自2014年10月1日(含)以來】有行賄犯罪行為且被記錄,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賄犯罪記錄且自記錄之日起未超過5年的。
5.3.7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5.3.8投標人存在串通投標、以他人名義投標、弄虛作假等違法違規行為,或者無正當理由放棄投標、中標資格,造成項目招標失敗的,不得參加該項目重新招標的投標。
5.4資格審查可選條件
5.4.1企業和擬派項目負責人近2年內【自2015年10月1日(含)以來】沒有因串通投標、弄虛作假、以他人名義投標、騙取中標、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受到建設等有關部門行政處罰的;
5.4.2投標申請人擬派的項目負責人(注冊建造師)自2014年10月1日以來承擔過類似工程(類似工程指單項工程造價大于或等于400萬元的老舊小區綜合整治工程,以中標通知書、施工合同及竣工驗收合格證明為準,三者必須同時具備,時間以竣工驗收合格時間為準;類似工程業績以“徐州市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工作平臺【原徐州市城鄉建設局信息(信用)庫查詢平臺】”中備案的業績為準)。
5.5投標申請人、法定代表人、項目負責人資格審查前,必須到企業住所地或工程所在地檢察院或江蘇省人民檢察院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網(網站地址為:http://218.94.117.252:12301/),開具本單位有效期內無行賄犯罪證明(資格審查日期須在證明有效期內)。
5.6 投標申請人在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前須取得《徐州市建筑業企業信用管理檔案》。
6.投標保證金的繳納與退還:
6.1本工程投標保證金的繳納方式采用銀行電匯或網銀(必須從投標申請人法人基本存款賬戶匯出,并注明所繳納保證金用途以便確認投標保證金繳納情況)。投標申請人在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前,必須確保投標保證金已繳納至新沂市招投標交易市場管理中心指定賬戶,方可參與本工程投標。
6.2 本工程投標保證金金額 壹拾叁 萬元。
開戶行:江蘇新沂漢源村鎮銀行城西支行
賬戶號:3203850041010000000466
開戶名:新沂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
6.3 任何以個人或非投標申請人法人單位的名義提交的投標保證金都將被拒絕接收。
6.4 無論任何理由,投標保證金未按時繳納的,招標人拒收其投標文件。
6.5 未中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在中標候選人公示結束后五日內,由新沂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財務室自行退還至各投標人法人基本存款賬戶;中標人投標保證金在簽訂施工合同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后,五日內由新沂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財務室退還其基本存款賬戶。
7.獲取招標文件方法:
7.1本公告發布時間為2017年 11 月 3 日至2017年 11 月 9 日。
7.2本工程招標文件通過網上發售,請投標申請人在2017年 11 月15 日 9 時 30 分前內登陸徐州建設工程交易網(http://122.192.166.138/xzhynew)下載。潛在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對招標文件有異議的,應當在2017年 11 月 13 日17時前向招標人提出。
7.3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2017年11 月15 日 9 時 30分。
8.資格審查辦法:本工程資格審查辦法執行蘇建規字[2017]1號文件,采用合格制。
9.評標辦法:本工程采用合理低價法。(二選一)
9.1投標報價: 96-98分(報價得分=100-建筑業企業信用綜合得分)。
9.2建筑業企業信用綜合得分: 2-4分。
10.其他
10.1投標人存在串通投標、以他人名義投標、弄虛作假等違法違規行為,或者無正當理由放棄投標、中標資格,招標人有權拒絕退還其投標保證金。
10.2投標申請人施工項目部關鍵崗位人員(除項目負責人外)的配備在投標階段不需明確,合同備案時按蘇建建管【2017】236號文執行。
10.3本工程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11.招標人:新沂市房產服務中心
地址:新沂市
聯系人: 申磊 電話: 0516-88925665
12.招標代理機構:新沂市建達工程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新沂市新華路建委綜合樓5F
聯系人:徐展 電話:0516-88613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