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決策部署,充分發揮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的典型引領作用,生態環境部啟動了第二批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的創建評選工作。筆者認為,新時代持續推進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創建,應重點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第一,補齊生態環境保護短板。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創建,必須補齊生態環境保護短板,增強人民群眾對生態環境的獲得感。具體來說,應強化飲用水水源和重要江河湖庫水質保護,狠抓重污染河流和城市黑臭水體治理。全面實施城市空氣質量達標管理,確保空氣質量全面穩定達標并持續向好。大力推進土壤修復與綜合治理,不斷改善土壤環境質量。加快推進新一輪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深入推進環保產業技術革新。強化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落實主體功能區規劃,劃定并嚴守生態保護紅線。比如浙江省湖州市在創建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的過程中,專門印發了《生態文明示范創建行動計劃》,明確提出了到2020年大氣、水、土壤環境治理目標。同時,采取了一系列生態環境保護措施,收到良好效果。
第二,大力支持生態扶貧。近年來,我國西部地區生態扶貧成果顯著,很大程度上推動了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的創建。為此,應實施重大生態工程建設,通過參與工程建設獲取勞務報酬。推廣扶貧攻堅造林專業合作社、村民自建等模式,采取以工代賑等方式,組織貧困人口參與生態工程建設,提高貧困人口參與度。政府投資實施的重大生態工程,必須吸納一定比例具有勞動能力的貧困人口參與工程建設,支付貧困人口合理的勞務報酬,增加貧困人口收入。
大力發展生態產業,增加經營性收入和財產性收入。在加強保護的前提下,充分利用貧困地區生態資源優勢,結合現有工程,大力發展生態旅游、特色林業產業、特色種養業等生態產業,通過土地流轉、入股分紅、合作經營、勞動就業、自主創業等方式,建立利益聯結機制,完善收益分配制度,增加資產收益,拓寬貧困人口增收渠道。在同等質量標準條件下,優先采購建檔立卡貧困戶的林草種子、種苗,增加貧困戶經營性收入。
創新生態扶貧方式,切實加大對貧困地區的扶持力度。積極探索通過生態保護、生態修復、生態搬遷、生態產業發展、生態鄉村建設帶動貧困人口精準脫貧增收的模式,研究深度貧困地區生態脫貧組織形式、利益聯結機制、多業增收等措施和政策,及時總結提煉好的經驗模式,打造深度貧困地區生態脫貧樣板。積極推廣好經驗、好做法,在脫貧攻堅中更好地保護生態環境,幫助貧困群眾實現穩定脫貧。
第三,深入凝練地方特色。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創建必須因地制宜,突出地方特色。例如,云南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在成功創建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州后,持續深入凝練生物多樣性與民族傳統文化等特色,發布了《關于全面加強生態建設環境保護鞏固提升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州的意見》,成為我國西南地區生態文明建設的標桿。西雙版納大力傳承弘揚獨特的雨林文化、普洱茶文化、傣醫藥文化、水文化等生態文化,打造西雙版納文化品牌,充分發揮生態文化在生態文明建設中的重要支撐作用,讓生態文明理念深入人心。此外,還積極開展與周邊國家的生態文化交流,搭建開放多元、形式多樣的交流平臺,擴大對外文化傳播交流渠道。
第四,建立健全制度體系。建立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與生態環境嚴密法治制度。明晰礦產、水源、森林等自然資源的占有權與使用權,強化自然資源保護和監管。堅持資源公有、物權法定,清晰界定全部國土空間各類自然資源的產權主體,對自然生態空間進行統一確權登記,推進確權登記法治化。嚴格遵守《環境保護法》,加快制訂或修訂相關單行法,鼓勵地方加快推進制定相關配套管理措施。
創新環境管理機制與長效考核機制。建立環境決策會議的信息公開、聽證會制度以及專家協助公眾參與制度,建立生態環境保護和資源利用的統籌協調機制,實現統一規劃、統一建設和統一標準,優化區域環境資源配置。推動生態環境保護區域統籌合作,統籌信息互動。完善經濟社會發展考核評價體系,把資源消耗、環境損害、生態效益等體現生態文明建設狀況的指標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評價體系,探索建立“綠色GDP”考核制度,實現生態環境管理的有效監管與責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