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麗鄉村是指經濟、政治、文化、社會和生態文明協調發展,規劃科學、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宜居、宜業的可持續發展鄉村(包括建制村和自然村)
美麗鄉村建設六大內容:
1、村莊規劃
規定了村莊建設、生態環境治理、產業發展、公共服務等方面的系統規劃要求。
2、村莊建設
規定了道路、橋梁、引水、供電、通信等生活設施和農業生產設施的建設要求。
3、生態環境
規定了水、土、氣等環境質量要求,對農業、工業、生活等污染防治,森林、植被、河道等生態保護,以及村容維護、環境綠化、廁所改造等環境整治進行指導。
4、經濟發展
規定了美麗鄉村的農業、工業、服務業三大產業的發展要求
5、公共服務
規定了醫療衛生、公共教育、文化體育、社會保障、勞動就業、公共安全、便民服務等方面的要求。
6、其他方面
對鄉風文明建設、基層組織建設、公眾參與、保障與監督等內容進行了明確。
美麗鄉村建設的意義:
1、是改變農村資源利用模式,推動農村產業發展的需要;
2、是提高農民收入水平,改善生活環境的需要;
3、是保障農民利益、民生和諧的需要;
4、是保護和傳承文化,改善農村精神文明建設的需要;
5、是提高農民素質和新技能,促進自身發展的需要。
美麗鄉村建設其實質是我國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一個升級階段,它的核心在于解決鄉村發展理念、鄉村經濟發展、鄉村空間布局、鄉村人居環境、鄉村生態環境、鄉村文化傳承以及實施路徑等問題。因此,美麗鄉村建設是改變農村資源利用模式,推動農村產業發展的需要;是提高農民收入水平,改善農民居住、完善公共服務設施配套和基礎設施建設等改善農村生活環境的需要;是保障農民權益,民主管理,民生和諧的需要;是保護和傳承文化,改善農村精神文明建設的需要;是提高農民素質和新技能促進自身發展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