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建筑本沒有生命,是居民賦予了建筑以生命。在這么多形形色色的古建筑當中,很多人說都一樣,沒什么新鮮感;有的人卻說,這個古鎮更有生氣,更像古鎮。
差別在哪里?差別在人,是生活在古建筑當中的人,還有他們過著的生活。
那些被保護起來,只能看不能靠近不能摸的建筑,人們其實都沒感覺到它們存在的溫度,它們只是被當做藝術品供人參觀。如果參觀的人沒有了,它們的生命也即將隨著風雨、蟲草的侵蝕而終結。
房子是拿來住的,不住的房子是沒有生命的。建筑存在的意義,并不在于它巧奪天工的制作工藝,而在于它實際的功能價值。我們發現保存最多、最完好的建筑,基本都是正堂、臥室和廚房,不知古人是否有今天類似的標志性建筑,但我們幾乎都找不到了。
它們都是人們生活必須的、必備的,它們的功能就是人們需要的,所以它們都能保留了下來。我們現在的建筑,要考驗它的生命力,不在于它的商品價值,而在于它的使用價值,房子不能一直以商品的角色持續下去,商品不能變成日常用品就會變成廢品,房子一定要拿來居住才知道它能活多久。
古建,保護不如讓它“活”起來。曾經,老一輩的專家們用一輩子的心血來呼吁政府和社會關注、關心古建筑,我們把老祖宗留給我們的無價之寶都破壞盡了,失去文脈根基的民族是沒有希望的民族,要把古建筑的文化精髓保護、保存起來……。
古建保護靠政府?靠社會?靠愛心人士?靠他們都保護不久。具有持續保護能力的,只有生活在建筑里的人們,只有以他們為主力,古建保護才能切實長久的落到實處。古建筑能夠活下去,光保護是不行的,建筑和人,都是一起的,他們都要相互的生活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