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經濟或稱夜間經濟,是指發生在當日18點到次日6點,以本地居民和外地游客作為消費主體,以休閑、旅游觀光、購物、健身、文化、餐飲等為主要形式的現代城市消費經濟。它的出現打破了“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傳統作息習慣,取而代之的是“白天努力工作,晚上放松休閑”的現代作息新生活。
一、與鄉村比,夜經濟更適于城市
夜經濟,首先來自于市,市為淵藪,商業繁榮,方為經濟;其次得益于城,城為依托,聚集的人多,才有熱鬧。賣的買的,吃的玩的,于是產生了夜經濟。城市夜經濟,離不開燈火、喧囂和熱鬧。搞就搞吧,反正自古如此,不是新生事物,只是升級而已。
至于鄉村夜經濟,在村頭田間適當搞點現代感的野營與篝火,或者逢年過節搞點傳統的諸如福建大田的“舞大龍”之類,偶爾配套個夜市,既有需求,又有傳承,實為資源與市場、城市與鄉村、傳統與現代的無縫銜接。
但是,如果日復一日、鋪天蓋地、無差別地去搞鄉村夜經濟,既不合時宜,也不合市場。更多的鄉村空間不如留給暗夜,留給寧靜,留給大自然。因為兩相對比,前者鄉下人喜歡,后者城里人喜歡。因為想搞夜經濟,目標人群肯定是城里人,因為當下的大多數農村留守的老弱病殘、鰥寡孤獨、婦孺兒童,一沒興趣,二沒空閑,二沒精力,四沒金錢,何來消費?
鄉村對于城里人來說是一種差異化環境,大環境之下對城里人構成吸引力的除了自然生態,還有與原住居民有關的鄉土生活。然而,美麗的鄉村風貌在夜的大背景下便失去了自然的風采,寧靜純粹的鄉土生活與繁華喧囂的夜經濟似乎也不太搭邊。
二、與光影比,城里人更喜歡鄉村的靜謐
在漫長的農業社會中,黑夜里少見光亮——我們太渴望在黑夜里看到光明,從遙遠的創世紀到農業文明及至工業文明的前期,諸如:神話中的西方普羅米修斯盜火和東方夸父逐日、鉆燧取火,以及貧寒人家的鑿壁偷光,無不如此。
光與夜,是反向的,也是互動的,夜是光的背景,光是夜的渲染,沒有夜色,哪來迷離而夢幻的光影?這使我想起暗夜保護,洛杉磯格里菲斯天文臺的主任埃德·克虜伯曾說出了許多人的內心感受:“年復一年,我們中許多人從未見過不受燈光污染的夜空,所以滿天繁星真正出現時就會被當成神跡”。
我們是一群城里人和現代人,光、聲、電對于我們,已經司空見慣了,并形成了強烈的污染。請回想一下:我們究竟有多久沒有睡過一個不見光亮的黑魆魆的屋子了?你是否經歷過一次在漆黑的曠野中,在無助和迷茫中,看到遙遠的一絲燈火,而內心充滿亢奮的希望?
燈彩、燈會在沒有電的時代,確實可以引起我們的興趣,增加節日喜慶氛圍,甚至是一場燈光娛樂盛宴。至于燈光秀,其實就是燈會的升級版,不夜城則是燈會與夜市的融合升級產物,只不過加入了傳統文化以及時尚、現代、玄幻的元素。但是,在現代社會背景下,我們不要再執著于燈光秀、光影秀了,也不要過于沉湎于傳統的、早已逝去、已沒有小農經濟社會環境依托的所謂“燈彩、燈會”了。
三、暗夜,已成為一種稀缺夜經濟資源
夜經濟不只是現代化的燈光秀、煙火晚會、無人機表演、大型實景演出、休閑街區的燒烤擼串等市井煙火氣,也有遠離城市喧囂、沒有燈光污染的暗夜旅游。這是一種特殊的夜間經濟,即以星空穹頂為旅游吸引物,以荒漠原野、原始森林、自然鄉村作為旅游目的地,將沒有經過“工業化”洗禮的經濟落后地區開發成獨特的旅游產品。
據世界自然保護聯盟暗夜顧問委員會發布的《世界暗夜保護地名錄》,其認證的暗夜保護地分成6大類:星光保護區、暗夜公園、暗夜遺產地、暗夜擴展地、暗夜保護區、暗夜社區。星空旅游構建了新的旅游場景和旅游空間,催生了星空住宿業(星空主題客房、精品民宿、帳篷營地)、星空文創、星空演藝、星空研學等新業態。暗夜旅游也完全契合節能環保、綠色低碳、可持續的新時代旅游發展要求。
滿天星辰,對于長期生活在都市的人們已成為一種稀缺產品,這好像不是觀光,而是觀星、觀影、息心和養心。當萬家燈火驟然消失,星星或就點燃了我們心中那久已淡忘了的心靈之燈——純凈的、空靈的、深邃的和自然的“燈”。
有那么一天,你我相約到暗夜保護區去旅行吧,哪怕單純得只為了看一次星星。鄉村夜經濟,暗夜才是神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