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在發展壯大旅游產業、擴大內需促進消費的大背景下,各地紛紛出臺相關政策支持旅游民宿發展。據不完全統計,截至目前,我國已有超過200個關于民宿的相關文件出臺。此外,已有28個省(區、市)出臺民宿扶持政策。
此外,市場需求也在很大程度上推動了民宿產業的發展。在政策和市場的雙重刺激下,各地的鄉村民宿和城鎮民宿獲得了茁壯成長的空間。
但與此同時,投資者盲目跟風、民宿產品同質化、市場競爭激烈、服務參差不齊、管理機制不夠完善等諸多問題也逐漸暴露出來。
服務標準化有待提升、行業監管模式亟待創新。不能簡單套用酒店旅館業的標準與服務規范,而是要根據共享住宿的特性,推動實名認證、信用評價、預訂入住、支付結算、安全衛生、房屋保養、服務培訓等整個服務流程的標準化、規范化。
民宿作為一種住宿新業態,既要個性更要標準,但各地關于民宿的標準卻五花八門。比如,一些地方法規直接將“旅游民宿”的地域范圍界定為鄉村,或者將“旅游民宿”的房屋范圍界定在“農村的宅基地建筑”。
不管是鄉村民宿還是城鎮民宿,其服務質量、配套設施、消防安保等都需要進一步依法規范。關于民宿的消防安全,到底是參照農家樂的標準,還是參照酒店的標準,這些都是后期我們需要進行重新界定的問題。
此外,對于很多民宿無法申請營業執照,長期處于無證經營狀態的問題,需要研究出臺科學合理的民宿法律法規加以完善。
目前,80后、90后、00后逐漸成為旅游消費市場的主力軍,他們追求個性化、差異化,比起千篇一律的酒店風格來,他們更加偏愛具有特色的民宿。
就鄉村民宿而言,由于其滿足了游客融入當地生活與當地人交流的愿望,而且囊括客棧、農家樂、蒙古包、宅院、鄉村別墅、山莊等多元化房源類型,所以大大激發了年輕客群、家庭客群和高端客群的消費需求。許多人外出旅游,不僅僅是為了看風景,更是為了體驗特色民宿。
種種跡象表明,當前一些地方的民宿產業已經進入“洗牌期”。業內專家認為,民宿標準和監管難題亟待法律破解,只有徹底理順相關的問題,民宿產業才能在經歷“洗牌”的陣痛后回歸理性,迎來可持續性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