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規范環境風險評價工作,加強環境風險防控,制定本標準。本標準規定了建設項目環境風險評價的一般性原則、內容、程序和方法。
目錄
前言
1、適用范圍
2、規范性引用文件
3、術語和定義
4、總則
5、風險調查
6、環境風險潛勢出判
7、風險識別
8、風險事故情形分析
9、風險預測與評價
10、環境風險管理
11、評價結論與建議
附錄A(規范性附錄)簡單分析基本內容
附錄B(資料性附錄)重點關注的危險物質及臨界量
附錄C(規范性附錄)危險物質及工藝系統危險性(P)的分級
附錄D(規范性附錄)環境敏感程度(E)的分級
附錄E(資料性附錄)泄露頻率的推薦值
附錄F(資料性附錄)事故源強計算方法
附錄G(規范性附錄)大氣風險預測推薦模型
附錄H(資料性附錄)大氣毒性終點濃度值選取
附錄I(資料性附錄)有毒有害氣體大氣傷害概率估值
附錄J(規范性附錄)報告書附圖、附表要求
附錄K(資料性附錄)環境風險評估自查表
前言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規范環境風險評價工作,加強環境風險防控,制定本標準。
本標準規定了建設項目環境風險評價的一般性原則、內容、程序和方法。
本標準是對《建設項目環境風險評價技術導則》(HJ/T 169-2004)的修訂。主要修訂內容有:
——調整了適用范圍,與環境影響評價導則重構體系銜接;
——調整、補充規范了相關術語和定義;
——增加了風險潛勢出判,改進了評價工作等級劃分方法;
——規范了風險識別和源項分析的內容和方法;
——優化調整了大氣、地表水風險預測與評價內容;
——增加了地下水風險預測與評價的技術要求;
——調整、細化了風險防范措施內容;
——增加了評價結論與建議章節;
——補充、完善了附錄,增加了附圖、附表的編制要求。
本標準附錄A、附錄C、附錄D、附錄G、附錄J為規范性附錄;附錄B、附錄E、附錄F、附錄H、附錄I、附錄K為資料性附錄。
自本標準實施之日起,《建設項目環境風險評價技術導則》(HJ/T 169-2004)廢止。
本標準有生態環境部組織制定。
本標準主要起草單位:環境保護部環境工程評估中心、中國寰球工程有限公司。
本標準生態環境部2018年10月14日批準。
本標準自2019年3月1日起實施。
本標準由生態環境部解釋。
更多詳情見附件下載:建設項目環境風險評價技術導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