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族主要聚居在東北三省,其余散居全國各地。
滿族服飾高雅華麗,工藝精湛,歷史上曾對我國的服飾發展產生過很大影響。
17世紀前,男子服裝為左右開襟的“馬蹄袖”袍褂,袖口狹窄,便于騎馬。到1900年后,變成極大極緊的腰身和窄袖式樣。在長衣袍衫外,上身加穿一領馬褂,長及臍部,獨具特色的坎肩,有大襟、雙襟、琵琶襟、一字襟等。掛腰的飯袋是男子的配飾,后來變成煙荷包。
男子頭頂前半部剃發,頂上留發,結辮,垂于腦后,戴瓜皮帽,頂上綴紅纓。
最有特點的婦女服裝是寬大的直筒長袍,后稱為“旗袍”,長度掩足,袖口平而大。旗袍最早為寬腰直筒,兩側下開衩,幾經變化,收緊腰部,縮短袍身,更為稱身合體。旗袍多以綢緞制作,講究鑲邊工藝,領口、袖口,衣襟都有多層鑲邊裝飾。在北京有“京城十八鑲”的做法,既以鑲十八道邊為美。
女子成年后留發、結辮,成綰或髻。頭飾也極為講究,造型優美獨特,稱為“旗頭”。婦女不纏足,著繡花鞋,也有不少人喜歡穿高底鞋。
滿族女子多喜歡用天藍、玫瑰紫、石青、淺灰、深絳等色。有尚白習俗,常在衣襟及飾物上刺繡各種圖案。
滿族服裝充分展現了我國民族服飾文化的精湛與絢麗多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