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加強全省工農業旅游示范點建設,進一步做好“全國工農業旅游示范點”培育、申報與經營服務等管理工作,提高工農業旅游示范點管理水平與服務質量,為我省培育出更多的“全國工農業旅游示范點”,促進旅游產品結構調整,豐富旅游市場供給,促進“城鄉和諧游”深入持久地開展,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和做大做強陜西旅游產業作貢獻。根據國家旅游局關于推進全國工農業旅游示范點建設與管理工作的總體部署和要求,結合我省工農業旅游發展實際情況,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一、加強工農業旅游示范點建設的目的與意義
農業旅游點,是以農業生產過程、農村風貌、農民勞動生活場景為主要旅游吸引物的旅游點。工業旅游點,是以工業生產過程、工廠風貌、工人工作生活場景為主要吸引物的旅游點。全國工農業旅游示范點,是國家旅游局為了推進全國工農業旅游點建設與管理工作,在各省市旅游局培育、推薦的基礎上,按照《工農業旅游示范點標準》嚴格審核而確定的,在全國范圍內具有示范作用的工農業旅游點。
自2001年國家旅游局正式開展工農業旅游示范點建設工作以來,截止目前,全國工農業旅游示范點已達845個(我省26個)。促進了工農業旅游產品規范化、專業化和市場化水平的提高,取得了良好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
發展工農業旅游,大力培育與建設工農業旅游點的目的與意義主要有:
(一)發展工農業旅游,有利于豐富旅游產品內涵,優化旅游產品結構,增強旅游業發展后勁。工農業旅游的發展,進一步挖掘和拓寬了旅游資源,大大增加了旅游資源的基數,使得一大批工廠、礦山、村莊、林場、牧場等成為旅游吸引物;工農業旅游發展,豐富了旅游產品,增加了旅游消費者的選擇,滿足了旅游者新的需求,有利于更好地開展旅游活動;工農業旅游發展,擴大了旅游經濟覆蓋面,有利于旅游經濟產業鏈的擴展與延伸,增強了旅游業的發展后勁。
(二)發展工農業旅游,加強工農業旅游點培育與管理,是落實科學發展觀和“五個統籌”發展要求的有效舉措之一。可使黨中央提出的“統籌城鄉發展、統籌區域發展、統籌經濟社會發展、統籌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統籌國內發展與對外開放”的“五個統籌”發展要求得以更好地貫徹落實。
(三)發展農業旅游,有利于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把以農業生產過程、農村風貌和農民勞動生活場景為主要吸引物的農業旅游推向市場,成為旅游資源與旅游產品,與解決農業、農村和農民“三農”問題實現對接,有利于農業產業結構的調整,發展非農產業,創造農業經濟新的增長點;有利于吸引城市的人流、信息流、資金流,打破城鄉二元結構,改變農村面貌,加快農村的城鎮化進程;有利于直接增加農民收入,幫助農村富余勞動力就地轉移,擴大就業,加快農村脫貧致富步伐。
(四)發展工業旅游,有利于促進我省工業化發展和滿足旅游多種需求。通過開展對工業生產過程、工廠風貌和工人勞動生活場景開展的旅游活動,可以在促進工業產業結構調整,創造工業經濟新的增長點,解決城市就業再就業等方面發揮特殊的現實作用。而且對于滿足旅游者求知、求新、求奇愿望,促進愛國主義教育方面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
二、加強工農業旅游示范點建設的指導思想與任務
(一)指導思想
緊緊圍繞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和旅游強省建設的總體目標。依托我省豐富的工農業旅游資源和旅游業發展的條件與環境。認真落實科學發展觀,努力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發揚開拓創新、求真務實的精神。認真貫徹國家旅游局和省政府關于加強工農業旅游點和工農業旅游示范點工作的總體部署與要求。大力培育、積極申報、誠信經營、科學管理,努力增加我省工農業旅游示范點數量,不斷提高工農業旅游示范點的服務質量與經營管理水平。努力使我省工農業旅游示范點建設工作按照規范化、專業化和市場化的發展方向不斷邁進,為做大做強陜西旅游業、建設西部經濟強省作出貢獻。
(二)主要任務:
1、認真開展工農業旅游資源調查,摸清可開展工農業旅游工作的家底。進一步挖掘工農業旅游資源,各市(區)要認真組織有關力量,對本轄區內工農業旅游資源情況進行一次摸底調查,對凡是能夠以工農業生產過程,農村、工廠風貌和工人、農民生產生活場景作為主要旅游吸引物,并且特色突出、具備一定旅游接待條件與能力的工廠、礦山、村莊、牧場,以及已經開展“農家樂”旅游項目的農戶,通過現場調研、認真篩選后,統一分類造冊匯總,逐級上報至省旅游局。
2、統一規劃,周密部署本轄區工農業旅游點培育、建設與管理工作。各市(區)應在深入調查研究的基礎上,結合本市旅游業發展總體規劃和“十一五”旅游業發展工作,對本市(區)工農業旅游示范點培育、建設與管理工作,進行通盤考慮,統一納入本地旅游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充分發揮有條件開展工農業旅游工作的工廠、農村干部群眾的積極性,制定本市(區)工農業旅游示范點培育與管理工作目標任務。
3、創造條件、積極培育、認真開展工農業旅游示范點創建工作。目前,西安、寶雞、咸陽、渭南、漢中、榆林等城市,工業基礎較好,要充分發揮工業旅游資源較豐富的優勢,深入動員,廣泛發動,加快全國工業旅游示范點創建工作,“十一五”期間,各市力爭每年完成兩個以上全國工業旅游示范點創建工作任務。其他各城市在“十一五”期間應完成兩個以上工業旅游是飯店創建任務。各市要加大全國農業旅游示范點創建工作的力度,力爭每年至少完成一個全國農業旅游示范點創建工作任務。通過創建全國工農業旅游示范點工作,促進各地工農業旅游點和各項旅游工作的發展。
4、加強工農業旅游產品宣傳促銷工作,努力營造工農業旅游市場氛圍和營銷機制,使工農業旅游點不斷增強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各級旅游管理部門在旅游整體形象宣傳促銷的過程中,要注意加大對我省工農業旅游產品的宣傳促銷力度。把工農業旅游示范點作為旅游目的地之一納入宣傳促銷年度計劃中進行宣傳促銷,充分發揮示范帶動效應。各工農業旅游點,特別是全國工農業旅游示范點單位,每年要投入一定的資金加強宣傳促銷工作。要充分利用重大節慶活動加強工農業旅游點宣傳與促銷。充分發揮各旅行社組團職能,加強對工農業旅游產品的營銷,進一步促進工農業旅游點發展。
5、建立與完善工農業旅游示范點管理與考核制度,加強工農業旅游示范點經營與服務管理,促進全省工農業旅游又好又快持續發展。各級旅游行政管理部門要積極引導工農業旅游示范點,不斷豐富產品內涵,完善旅游六大要素的配套,加強旅游人才培育,建立與完善管理制度,確保工農業旅游示范點堅持誠信經營,開展優質服務,積極打造精品,努力創立品牌,不斷提高服務質量與管理水平,增強市場的信譽度與競爭力。省旅游局將依照《全國工農業旅游示范點標準》和旅游行業有關法律法規及規范標準,每兩年對全國工農業旅游示范點進行一次復核,每年不定期進行抽查。各工農業旅游示范點應不斷自我完善內部管理機制,加強經營與服務人員的教育培訓,按照行業規范推行標準化管理,要在經營核算、財務、統計、安全、質量等各方面,細化單位內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與監督,保證工農業旅游點不斷發展壯大。
三、工農業旅游示范點申報程序與達標內容
(一)申報程序
申報全國工農業旅游示范點,由各工農業旅游點創建單位,向當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提供書面申請報告及有關說明材料,經當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門逐級上報至省旅游行政管理部門。經由省級旅游行政管理部門組成的專門驗收組審核通過后,報經國家旅游局組成專門驗收組進行復審驗收通過后,由國家旅游局統一頒發“全國工業旅游示范點”或“全國農業旅游示范點”標志牌和證書并公告全國。
各地其他工農業旅游點的經營與管理,由市(區)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根據有關規定制定管理辦法,進行統一管理。不符合條件的不得開業經營。
(二)審核標準。
全國工農業旅游示范點審核內容,根據國家旅游局的規定,由示范點接待人數和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生態環境效益、旅游產品、旅游設施、旅游管理、旅游經營、旅游安全、周邊環境和可進入性、發展后勁評估以及附加分項目共11個大項106個小項構成。其審核標準總分值為1050分。“全國工業旅游示范點”和“全國農業旅游示范點”達標分值分別為650分、600分。各審核項目的分值分別為:
1、示范點接待人數和經濟效益為200分。
2、示范點的社會效益150分。
3、示范點生態環境效益50分。
4、示范點的旅游產品100分。
5、示范點的旅游設施140分。
6、示范點的旅游管理60分。
7、示范點的旅游經營130分。
8、示范點的旅游安全80分。
9、示范點的周邊環境和可進入性60分。
10、示范點的發展后勁評估50分。
11、示范點附加分值項目50分。
(以上各項分檔計分標準與分值見附表)
(三)申報與審核全國工農業旅游示范點有關注意事項及要求。
1、申報單位必須提供真實數據,不得造假。否則取消其工農業旅游示范點資格。
2、示范點有統計數據項目的,以上一年實績為準,開展旅游經營活動不滿一年但已滿上半年或下半年的,則以本年度上半年或下半年實績為主。
3、示范點接待人數,指在標準規定時間內所接待的參觀人數總和。
4、示范點旅游收入,指在標準規定時間內,示范點通過提供“食、住、行、游、購、娛”旅游服務所得的各項收入總和。
5、間接提供勞動就業崗位數,指通過示范點興辦旅游業而在區內、外從事為旅游示范點間接服務的其他崗位總和。
6、科技、教育和對海內外開放的軍隊、武警訓練場所等旅游點,比照工業旅游示范點檢查計分。
四、對創建全國工農業旅游示范點的獎勵和扶持政策
1、省旅游局對每個創建成功的“全國農業旅游示范點”單位給予一定的獎勵。
2、省旅游局在旅游規劃、旅游項目建設、旅游市場促銷和旅游人才培訓等方面,對創建工農業旅游示范點單位予以優先支持。
3、各市(區)旅游局也要研究制定管理辦法和獎勵措施,促進工農業旅游示范點經營與管理水平全面提升。
五、關于加強工農業旅游點培育與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
省旅游局為加強全省工農業旅游點培育與管理工作。決定設立全省工農業旅游開發與管理工作辦公室,具體負責此項工作。
辦公室設在省旅游局政策法規處。主任由趙正寧處長兼任,副主任由郭明歷副處長兼任。
各設區市、楊凌示范區旅游局應成立相應的管理機構,要確定一名領導同志主管此項工作,并落實一個工作部門,指定專人負責日常管理工作,使全省工農業旅游示范點培育與管理工作真正落到實處。加強本轄區工農業旅游開發與管理工作。定期分析研究工農業旅游開發與管理工作發展情況,上傳與交流工作信息,發現和解決工農業旅游發展中存在的問題。
附:全國工農業旅游示范點審核標準一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