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勾云形器是目前所知紅山文化玉器中同類器出現數量最多的器物之一,最早出土于1973年的遼寧阜新胡頭溝M1遺址,并被確定為紅山文化玉器。1979年,凌源縣三官甸子城子山遺址N16M2∶1又出土了一件背部帶有四組幾乎對稱的“牛鼻式”孔的長方形玉勾云形器。此后,內蒙古赤峰地區和遼寧部分地區也相繼發現數件類似器物,且幾乎都出自大型墓葬,數件位于墓主人尸骨的側胸部、腰部、肩部或頭部處。因其主體鏤空突出四周裝飾,圖案如卷云而被冠名為“勾云形玉佩”。近年來,學者對該類器物又有新的理解,認為其功能非佩飾,筆者也考慮到該類器物可能會有雙重甚至多重功能,故中性地稱為“玉勾云形器”。
圖一∶1 朝陽“紅山專案”收繳文物
玉勾云形器總體特征是片狀,以幾何體為主,器體中心鏤空,或有卷勾,內外邊緣稍薄,左右兩側幾乎對稱,紋飾多為素面或琢磨淺緩的瓦溝紋,大多數有系孔。因勾云形器造型抽象,器形種類較多,按照玉勾云形器的造型、工藝及內含的發展趨勢,紅山文化玉勾云形器應是由簡向繁再向簡約形轉變,這種轉變形式也是大多數學者的共識,那么最早出現的玉勾云形器是由什么演變而來的呢?
自紅山文化定性以來,玉勾云形器的出現、使用功能、類型、內含及發展脈絡等一直都是學術界關注的熱點,因缺少出土實物例證,故某些研究成果尚未統一。本文結合筆者近幾年對東北民間紅山文化玉器的考察所見,并參照考古發掘出土器物的實物特征與遼寧地區紅山玉器涉案收繳的玉勾云形器進行綜合對照分析,所做研究如下。
勾云形器(圖一∶1),重13克,長6.22、寬3.5、厚0.48厘米。器表受沁嚴重,呈“白色”;器形平直扁薄,呈“工”字形,表面光素無紋,四角出凸齒,并兩兩對稱,上下凸齒夾邊緣斜磨較薄。器體上下兩端微弧,上端近邊緣處有一個對鉆孔,孔徑約0.5厘米,系孔殘。
圖一∶2 牛河梁N2Z1M21出土
該件玉勾云形器之所以確認為紅山文化玉器,主要依據以下幾點:首先,在造型上與牛河梁N2Z1M21出土的玉勾云形器(圖一∶2,長8.7、寬4.3、厚0.6厘米)近似,器物的主體部分均為圓形璧的形式展現,兩側各有對稱的“長角”,器體內外邊沿薄,皆有系孔,周身光素無紋。其次,二者在材質上均采用河磨玉制作,雖然圖一∶1勾云形器表面已“鈣化”,但在強光下仍隱約可見玉質,堿殼沁蝕過渡清晰、土漬痕跡自然。器體形體自然,切割、打磨均與牛河梁出土的器物工藝特征相似,如打孔采用較為原始對鉆方式,器物主體薄厚不均,兩側的“肉”寬窄不一致,這與古代沒有計量器,僅依靠目測和手工制作的特征相符合。
圖二∶1 牛河梁N2Z1M21出土
二者在造型、制作細節上也稍有不同,主要體現在以下幾點:首先,圖一∶1較圖一∶2的璧形勾云形器略顯板直、笨拙。主體器面相對平整,上下側邊緣幾乎平齊,四角凸齒略顯平直,內外邊緣制作較為粗獷;后者則無論制孔、打磨、邊角處理上均顯成熟,尤其是主體器面相對飽滿。其次,圖一∶1對稱凸齒較短而圓鈍,而圖一∶2勾云形器,兩側對稱的勾云由于棱面打凹且較長,對稱“長角”顯得上下微翹,則顯婉轉自如,俗稱“勾云角”,形態尤為明顯。三是圖一∶1璧形勾云形器的底邊較平齊,圖一∶2下端兩側似出“凸齒”,實際應是兩側對稱勾云角延伸組成部分。故筆者認為該兩件器物應是同類型器物。
關于涉案收繳的玉勾云形器,雖然沒有表明準確的出土地點,但是在涉案收繳前公安人員已對嫌疑人進行了隔離分審,盜掘遺址、物品鑒定,進而確認文物出處等過程,同時分別對盜掘地點現場指認等進行了研判,確認是出土文物。另外,對于發掘出現的玉勾云形器,如果通過地層關系確定器物的相對年代順序和通過碳十四檢測確定的絕對年代序列都只是器物的埋藏時間序列,而不能代表制作時間的早晚。但是我們也應意識到,器物埋藏時間與其制作時間可能存在一定時間差,且碳十四檢測亦有一定的誤差,單獨依靠碳十四檢測結果和地層關系來排比出的某一具體出土器物的制作、使用的時代序列,難免會有誤差,大有可商榷之處。
筆者認為,判斷一件具體器物的制作、使用時間序列,除利用地層關系和碳十四檢測外,可考慮結合類型學方法從造型、制作工藝等方面共同進行排比、推測制作早晚的順序才會更有準確性,尤其對考古未出現的流落到民間的器物,就更需要從類型學方法入手。故筆者通過前述分析認為,圖一∶1不僅是出土器物,而且從二者的相同之處與差異確認該兩件器物制作時間與早晚有關,應是圖一∶1早于圖一∶2。
圖二∶2 朝陽“紅山專案”收繳文物
遼寧省文物考古研究所藏N2Z1M21出土的玉勾云形器(圖二∶3),造型呈長方形,片狀,中心為圓形,四角卷勾對稱;與圖二∶2器物造型極為相似(圖二∶2),只是體積略小,四角對稱卷勾顯得不太活躍,如出直凸齒,器體也以打磨琢制為主,工藝原始,造型古樸,具有強烈的歷史感;皆在近上端邊緣有一系孔,整體光素無紋,與紅山文化玉璧(圖二∶1)打孔制作形式一致,所以該類器應是作為一種系佩使用。該兩件器物若去掉兩側,器體完全呈現為圓形的璧式,器面或平整或微弧,內外緣皆薄,中空,孔對鉆,完全符合紅山文化圓形玉璧的造型特征。直凸齒圖二∶2的出現,使得器物更具有裝飾性,繼而衍生演變為外卷似的“長云角”,如圖二∶3,顯得更具有夸張性。且玉璧出現較早,延續時間較長,由簡單的器物不斷發展演變形成一個新的造型,這也符合器物的一般發展規律。
因此,筆者認為此類器應是以玉璧形式為主體,加之對稱的四角“卷勾”衍生發展而來的產物。從制作工藝角度看,圖二∶2器體相對略厚,器面打磨較平整,中孔琢制不甚規圓,四角凸齒短中見拙;圖二∶3器體中間略厚邊緣略薄,器面相對較飽滿,中孔也相對規圓,打磨光潔,四角卷勾微彎曲,顯得具有活躍感,呈現出這一類器形細微的衍生發展變化。且兩件器物均橫置近上端有一系孔,均為對鉆。因此,這種以玉璧為主體,四角增加幾乎對稱的勾云角的器物應稱之為“璧形勾云形器”較為合適,且易于識別。故筆者分析玉勾云形器是由玉璧衍生演變而來的一類器物。
圖二∶3 牛河梁N2Z1M21出土
任何器物的發展,應源于生活、生產或大自然賦予。換言之,一切古器物都是在一定的歷史背景下制作的。關于勾云形玉器的發展,應是玉璧的衍生發展出現兩側凸齒,由凸齒逐漸演變為卷勾,使得卷勾具有夸張、活躍、靈動的特性,進而中體發展出現單勾形、雙勾形……,中晚期玉勾云形器的衍生演變使得器物更具有神秘性內含的——獸面紋等。其功能早期因為形式作為佩飾,逐漸發展演變,到可能用于宗教活動或祭祀活動等功能,或彰顯禮儀核心的、特殊地位的物質載體也是可能的。正如以杜金鵬先生為代表的一批學者認為的那樣,玉勾云形器不僅是裝飾之用,或體現某種財力與權力的象征物,又或在宗教禮儀中,可能用作溝通上天、祭祀先靈的媒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