嫡庶之別,源于中國古代的宗法制。
所謂的宗法制,正式完善于先秦的西周時期。它以血緣關系為紐帶,按照嚴格的等級關系,對家族成員進行了系統而細致的劃分,并確立了對應的等級制度。這一體系延續了幾千年,直到近代以前,整個中國都是以宗法制維系起來的、等級鮮明的社會,無論誰當君主/皇帝都一樣。
而宗法制的核心,就是嫡長子繼承制。
啥叫嫡長子、庶子呢?在古代“一夫一妻多妾”的婚姻制度下,每個男性只能有一個正妻,也叫嫡妻;嫡妻所生的兒子就是嫡子,其中的老大就是嫡長子(同理,女兒就是嫡女)。而那些由妾所生的子女,就是庶子女。
嫡、庶子雖然是同一個父親,但由于母親的不同,他們之間存在著巨大的差異,最核心的就在于對父親權力、財富、地位等等一切資源的繼承權上。為了將這一事務制度化,西周時期形成了“大宗”、“小宗”的講究。
首先,從整個國家層面來講,那時的周天子是天下之大宗,王位嚴格貫徹“傳嫡不穿庶、傳長不傳賢”的規則,由歷代周天子的嫡長子世代傳遞;而周天子的所有弟弟們,都屬于“小宗”。
其次,在這些小宗內部,又進一步形成了大、小之別。比如周天子的一個弟弟被封為了地方的小君侯,他的嫡長子則是自己的指定繼承人,是為這個家族的“大宗”;而其他的兒子則自然淪為“小宗”。
同樣的,即使以尋常的家族,也按照這個套路形成大小宗之別。
大、小宗之間,不僅存在家庭等級的區別,在政治上也呈現出上下級的隸屬關系。還是以周朝為例,大宗繼承父親的權力、封地;其余的小宗,拋開那些年紀小、未成年的,其他的要么在長兄手下擔任一定的職務,要么前去自己的小封地上居住,但要服從長兄的管理、指揮。
除了嫡長子擁有至高無上的獨特地位外,相對于庶子,所有的嫡子都“高人一等”。兩者之間不僅存在身份地位上的區別,在日常生活中也無時不刻不體現出尊貴卑賤。比如,對于家族的繼承權,優先靠考慮嫡長子,隨后是嫡長孫,接下來是其他嫡子;如果沒有嫡子嫡孫,才會考慮庶子庶孫。在平時,嫡子所享受的服飾、車馬、住宅等待遇標準,都會遠高于庶子;在一些朝代,庶子還要當嫡子的臣子、下屬。
在中國幾千年的封建時代,無論任何時期,嫡子的地位都會比庶子高。但這只是理論上的規則,實際操作中,嫡子取代嫡長子、庶子逆襲嫡子的案例層出不窮。
前一種情況比較常見,最著名的莫過于唐太宗李世民。作為李淵的嫡次子,他以武力干掉了家族的嫡長子、自己的嫡長兄李建成,成功奪位。
庶子逆襲的案例同樣很多。
比如比如戰國時期大名鼎鼎的孟嘗君田文,他本為田嬰的賤妾所生,出生后差點被溺死,其他的兄弟有四十多號人。長大后,憑借腦子靈光、能說會道、腹黑心狠,成功博取了父親的信任,并通過收買門客、制造輿論,最終逆襲、繼承了父親的爵位與封地。
秦始皇嬴政的父親嬴異人就是庶子出身,當然了,嬴政的祖父秦孝文王并沒有嫡長子,這個比較例外。
后世的皇帝中,庶子出身的同樣不少,我們比較熟悉的有漢文帝劉恒、漢昭帝劉弗陵、漢獻帝劉協等;唐代中后期,以庶代嫡幾乎成了常態,唐玄宗李隆基以及安史之亂后的大部分皇帝,都是庶子出身。在宋、明、清時期同樣如此,清朝時甚至改為立賢不立嫡,從某種意義上來說這也算是一種進步。
以嫡庶有別為核心的宗法制,不僅是古代的家族制度,實際上也成了政治、文化體系的重要組成,雖然看似死板、不合理(不如立長不立賢),但它也加強了凝聚力、維護了穩定性,是文明延續的有力支撐。
從本質上來說,它是古代等級制度在家族中的體現,是時代局限性的產物,自然存在其合理性,我們不能武斷地說它好或者壞。隨著“一夫一妻多妾”制成為歷史,嫡庶之別也蕩然無存,如今連家長與子女之間也提倡“交朋友”,無疑是社會的進步。